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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院质疑 对华反补贴违宪

中国出口企业多年遭受美国不合理贸易制裁却有苦说不出的情况日前出现转机。一项美国政府压在中国企业身上5年之久的罪名“反补贴”日前被美国上诉法院质疑违背宪法,并下发下级法院细查。

这是美国法院首次质疑美国政府对华贸易纠纷审理违宪。5月9日美国上诉法院责令下级法院判定涉案新通过的《允许向非市场经济国家实施反补贴法》是否违宪,并重审一桩中国企业上诉美国商务部反补贴裁决的案件。

事情起源于2009年一桩美国政府对中国轮胎企业贸易救济的调查。美国政府当时判定中国原告存在倾销和补贴,并判以最高211%的重税。原告之一河南兴茂轮胎不服裁决提起上诉。美国贸易法院和上诉法庭先后判定美国商务部需重审对兴茂轮胎的判决,理由是美国不得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强行征收反补贴税。WTO也在更早时对此案的姊妹案作出类似裁决。

早年美国商务部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只进行反倾销调查,不做反补贴调查。但这一政策于2007年被打破。中国从铜版纸行业起陆续遭到美国政府反倾销、反补贴“双反”调查。其结果是一种产品的惩罚税率被双重计算,双重征收。

“上诉法院的裁决影响广泛,它意味着现存的反补贴案件有了翻案的可能性。”代表中方参与此案的美国科提斯律师事务所律师普德(Dan Porter)说。据了解,迄今有24家中国企业受害于此。

不过美国商务部没有就范,而是请求国会修改美国《1930年贸易法》,以便授权商务部对非市场经济国家进行反补贴调查。在法治的美国,政府为了一桩有争议的贸易纠纷而要求国会立法已属少见,国会安然无恙地通过该法更属奇迹。这便是《允许向非市场经济国家实施反补贴法》。奥巴马总统3月13日签署批准新法生效。

这背后是选举政治做祟。回看美国商务部长为求国会立法保护而写给国会的信可以看出,商务部为了保住对中国进行反补贴调查的权力,拿出保护美国就业的尚方宝剑,称如果反补贴不保,则危及美国上万工人的饭碗。如今美国经济不好,又遭遇选举年,但求自保的议员中又有谁敢与保护就业作对?

新法通过后,中方并未认输,而是提出新法涉嫌违宪。中方提出两点违宪主张:一是国会做法违背三权分立,因为这种做法的实质属于解释现行法律,而只有法院有权解释现有法律,国会没有这个权力。二是指出新法中部分内容违背宪法第五修正案关于法律程序的规定。

美国著名国际法律师西尔克纳特(James Silkenat)点评此案时认为,“尽管美国国会时常推出新法弥补旧法的不足,像这样为了单个案件而推出新法的情况并不常见。”西尔克纳特将担任美国律师协会下任会长,这是美国法律界最有威望的会员机构。

如今,美国商务部虽然得到国会相助,却也未见得能继续执行反补贴调查,一切有待美国司法部门违宪审查结果揭晓。

不论案情结局,兴茂轮胎诉美国政府一役足以揭露美国政府对非市场经济国家进行反补贴调查有多么欠妥。5月5日中美政府高层代表通过战略与经济对话重申双方共同抵制贸易保护主义,但行动上,美国政府却显得南辕北辙。

 摘自: 21世纪经济报道